一、偵辦單位:
(1)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2)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3)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安全檢查大隊
(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
二、查獲時間:
(1)107年7月20日10時00分。
(2)107年7月21日13時00分。
三、查獲地點:
(1)遠雄自由貿易港區快遞貨物進口專區。
(2)桃園市八德區和強路一帶。
四、查獲嫌犯:
蕭○棊(男,43歲,高雄市人,有為造文書、毒品、妨害兵役、詐欺及廢棄物清理法等刑案紀錄)。
五、查扣證物:
第三級毒品氯苯基戊酮19包,毛重19,165公克、摻有第二、三級毒品香菸12包及煙草1包(毛重397.8公克)、領貨用手機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本局安全檢查大隊與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於107年7月20日在遠雄快遞貨物進口專區共同執檢時,查獲1箱以「VEST」(背心)名義申報進口貨物內夾藏9包可疑白色不明結晶物,毛重共計9,065公克,經送請交通部民用民航局航空醫務中心檢驗均呈第三級毒品1-氯苯基-2-(1-吡咯烷基)-1-戊酮反應。
(二)案經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黃榮德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積極清查過濾相關資料,專案小組於昨(21)日派員前往桃園市八德區一帶,逮捕前來領貨之犯嫌蕭○棊,另於現場查獲相同包裝及收件人之包裏1件,檢視內容物為10包共計毛重10,100公克之第三級毒品1-氯苯基-2-(1-吡咯烷基)-1-戊酮,後續前往蕭嫌位於桃園市八德區住所實施搜索查扣摻有第二、三級毒品香菸12包及煙草1包(毛重397.8公克)。詢據蕭嫌均矢口否認犯行,全案於偵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專案小組並將持續向上溯源,擴大追查幕後集團共犯。
(三)1-氯苯基-2-(1-吡咯烷基)-1-戊酮為「合成卡西酮物質」的一種,具中樞神經系統興奮作用,施用後會產生欣快感、時空認知扭曲的心理作用,長期使用亦會出現成癮性及依賴性。近期在國際間濫用狀況有急遽攀升之趨勢,主要為混合裝入即溶包、摻入藥錠及香菸等型態,在國內曾於「彩虹菸」毒品中查獲相關成份,考量此物質具成癮性及對社會危害性,為避免此物遭到濫用而戕害國人身心健康,警政署建議提列為管制毒品,經行政院甫於107年7月11日增列為第三級毒品,本局此次查獲該類毒品為國內首例,成功攔阻新興毒品入境,有效避免造成重大危害。運毒集團意圖牟利用新興毒品尚未提列管制前走私進口毒害國人,所幸為本局與臺北關即時查扣,截毒於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