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全國獲案毒品證物公開銷燬儀式

公告日期:107-05-16

      107年度全國獲案毒品證物公開銷燬儀式於107年5月15日下午3時30分,假臺北市北投垃圾焚化廠公開銷燬,為107年全國反毒活動揭開序幕。

      法務部調查局自民國82年起,依據行政院核定之「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作業要點」規定,設置「獲案毒品證物保管專庫」,負責各查緝機關緝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包括海洛因、大麻、古柯鹼等計17種毒品證物之檢驗、集中保管及公開銷燬等作業。

      106年經法院判決確定,獲核發處分命令應銷燬各類毒品計5,772件,重量316公斤571公克,於107年度執行公開銷燬。因本年度銷燬毒品數量龐大,重量為前一年3.5倍,本局為維護毒品運送安全,特指派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警衛組同仁,全副武裝全程執行安全戒護,並調派臺北市及新北市調查處同仁,協助待銷燬毒品之裝卸運送。

       本年度銷燬之最大宗海洛因毒品,係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於102年10月11日在高雄港70號碼頭,破獲一起利用貨櫃走私毒品來臺案件,總計查獲270塊海洛因磚毛重103公斤及240公斤愷他命毒品(詳如附件102年法務部調查局新聞稿及新聞報導光碟)。該案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確定,主嫌陳○○獲判有期徒刑20年;黃○○獲判有期徒刑15年6月定讞,目前在監執行。

       為使銷燬作業嚴謹、順利執行,本局於4月24日邀請立法院林委員德福、監察院趙委員永清及行政院、國安局、環保署、衛福部、海巡署、法務部、財政部、國防部、高等法院檢察署、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等機關與民間團體代表,召開「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第19次會議,並於會中推選委員代表負責監督、清點、封緘、簽證及銷燬等作業。5月3日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王檢察官金聰監督下,協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陳財務長雅萍、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鄧執行長昭芳執行清點,毒品證物經確認無誤後予以封緘,並逐箱簽證。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於主持公開銷燬儀式致詞時表示:今年初,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續研訂「安居緝毒方案」(安居專案),針對社區型毒販執行全面大掃毒。本方案首先是動員各種新聞宣導管道,宣示不允許毒販利用大樓及社區當成販毒網絡或擴散中心。再強化毒品藥頭查緝,將每個販毒者從大樓及社區中清除,還給民眾一個安心居住的環境,務求全民參與,確實有感,以達到降低毒品需求、減少毒品供給的政策目標。

      蔡次長隨後與調查局局長蔡清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廠長吳文園共同啟動銷燬程序,所有毒品證物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王金聰、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鄧惟中、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執行長鄧昭芳,以及國內各大平面、電子媒體共同見證下投入爐內焚化,圓滿完成銷燬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