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第8屆第3次會議於今(8)日召開,決議將乙基甲基卡西酮(EMC)、4-乙基-2,5-二甲氧基苯基乙基胺(2C-E)、N-[(2S)-1-氨基-3-甲基-1-羰基丁烷-2-基]-1-戊基吲唑-3-羧醯胺(AB-PINACA)、帽柱木鹼(Mitragynine)及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列管為毒品

公告日期:107-10-15

本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下稱毒審會)第8屆第3次會議於今(8)日召開,決議將乙基甲基卡西酮(EMC)、4-乙基-2,5-二甲氧基苯基乙基胺(2C-E)、N-[(2S)-1-氨基-3-甲基-1-羰基丁烷-2-基]-1-戊基吲唑-3-羧醯胺(AB-PINACA)、帽柱木鹼(Mitragynine)列管為第三級毒品,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列管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本部將依決議儘速研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附表》,待完成預告程序及相關法制作業後,報由行政院公告。

會議中對於內政部警政署查獲「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成分物質流傳市面之案例;又於鑑定毒品過程中發現「乙基甲基卡西酮(EMC)」、「4-乙基-2,5-二甲氧基苯基乙基胺(2C-E)」等成分;為避免民眾成癮、濫用造成社會危害,遂函請本部毒審會將其等物質列入毒品品項列管。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近來發現「N-[(2S)-1-氨基-3-甲基-1-羰基丁烷-2-基]-1-戊基吲唑-3-羧醯胺(AB-PINACA)」通報檢出超過500件檢體,且有研究指出對駕駛有不良影響,提會討論將前揭物質列入毒品品項列管。此外,卡痛(Kratom)近年來在美國已涉及數十起死亡案例,有鑑於全球網路資訊發達,民眾恐透過網路自行購買使用,進而成癮、濫用,造成社會危害,本部於107年6月20日召開之毒品審議委員會第8屆第2次會議,已決議將卡痛列為第三級毒品。而帽柱木鹼(mitragynine)為卡痛中主要影響精神物質之一,為避免造成執法之爭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請毒審會將前揭成分一併列入毒品品項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