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弱勢族群就學權益 防制毒品進入校園

公告日期:107-06-25

有關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暨各縣市家長團體於107年6月23日聯合記者會所提主張聯合國人權兩公約與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弱勢族群就學權益,以及防制毒品進入校園,教育部回應說明如下:

一、聯合國人權兩公約與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弱勢族群的就學權益部分:我國近兩年已分別提出人權兩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並辦理國際審查會議完竣。國際審查委員提出相關結論性意見,其中提及教育部有身障生就學權益、性別平等、人權教育之落實推動、校園輔導管教、確保兒童在校言論自由及隱私等表意權、保護兒童免於暴力等,教育部已依結論性意見盤整及加強現行及其他教育措施,採取適當政策使兒童獲得適當教育及保障;尤在身障生就學權益方面,也依《特殊教育法》規範各教育階段學校及相關單位應提供之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如提供無障礙設施設備、教育輔助器材、人力資源及相關支持服務。未來教育部將以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為目標,持續修訂相關政策,保障所有學生之就學權益。

二、防制校園毒品泛濫乙節:教育部依行政院106年5月公布「新世代反毒策略及其行動綱領」之規範,主要負責「拒毒預防」,期透過「綿密毒品防制通報網絡」、「加重校長、學校防毒責任」、「強化防制新興毒品進入校園」以及「個案追蹤輔導及資料庫之建立」等4個方案,達到「零」毒品入校園的目標。執行情形如下:

(一)教育宣導:研發分齡教材、開發多元宣導文宣、強化跨部會與公私協力合作,辦理教育人員研習及相關宣導活動,提升反毒知能。例如,將於6月30日在桃園市政府廣場辦理「拒毒健康新世代、愛與關懷作伙來」活動,熱烈歡迎家長及民眾,闔家作伙來參與。另教育部國教署亦補助家長團體辦理入班宣導及相關活動,並推動拒毒健康校園計畫。

(二)關懷清查:每月與警政署進行「18至24歲」涉毒嫌疑人具學籍勾稽作業;請各校與警察機關建立「吸食毒品熱點巡邏網」;修正「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流程」;開發「大專校院藥物濫用高風險篩檢量表」,適時輔導使用。

(三)輔導處遇:推動春暉認輔志工計畫,召募具愛心及熱忱之家長、民眾成立春暉小組,進行個案認輔、陪伴就醫及反毒宣導等;開發藥物濫用學生輔導課程,強化輔導成效;補助各縣市成立「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諮詢服務團」,規劃探索教育、體能活動、職業試探…等課程,提升高關懷及個案學生學習動機,減少渠等涉入不當場所或接觸不當人士的機會。

(四)總之,教育部將持續與家長團體、各部會、縣市、學校及其他民間團體合作,建立有點到線到面之宣導與輔導服務網路,感謝此次家長聯盟之建議,未來教育部召開諮詢會議時,會邀請出席討論深化合作方式。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的相關文宣品均建置於「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http://enc.moe.edu.tw/」中,提供民眾、家長、教師及學生隨時都能運用資源網查詢及下載相關訊息,俾持續使校園遠離毒品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