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毒藥品防制議題資料庫」申請使用作業須知

公告日期:108-01-19


1.為掌握國內毒品全貌,行政院責成法務部、內政部、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等機關,進行政府部門毒品資料檔之整合,並於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建置「毒藥品防制議題資料庫」。

2.為利公務機關辦理毒品防制相關業務研究需要,上開「毒藥品防制議題資料庫」之申請使用單位擴大為公務機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倘有申請使用需求,請依申請使用作業須知,取得資料提供機關同意公文後,向該部統計處提出申請,連絡電話02-85906825。

3.另依「毒藥品防制議題資料庫」申請使用作業須知規定,資料庫內資料僅限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自為研究或委託學術研究機構研究必要範圍內使用,併予敘明。

4.檢附「毒藥品防制議題資料庫」申請使用作業須知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