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安居緝毒偵破大麻製毒案

公告日期:108-05-08

南投地檢署於107年12月間獲知轄內有租屋栽種製造大麻毒品之不法情事,為積極執行安居緝毒,乃指派張姿倩檢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暨南投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查第八大隊)及南投憲兵隊共同偵辦。

經循線蒐證,於108年5月6日持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位於南投市之2處透天厝執行搜索,入內後發現以室內水耕方式栽種之大麻植株及栽種設備,扣得大麻植株24株、乾燥大麻葉數包,及照明燈具、風扇等栽種製造大麻毒品之工具,並拘提張姓及江姓2名成年男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張姓及江姓男子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栽種製造販賣第二級毒品大麻等罪嫌,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於108年5月7日晚間向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張姓及江姓男子在市區栽種製造大麻毒品,危害社會治安甚鉅,本署將持續積極緝毒、刨根溯源,阻絕毒品流入社會,以維民眾安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