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接獲警方情資指出,有不法販毒集團欲自國外運輸毒品出境販售,本署洪檢察長極為重視,為免大量毒品入境戕害國人健康,立即指示由本署緝毒專組主任檢察官李廷輝、檢察官楊翊妘與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及關務署高雄關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於109年12月11日,先於高雄市仁武區破獲複合式毒品倉庫,查獲不法集團利用進口岩鹽名義夾帶進口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85公斤、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950公斤。另於109年12月15日晚間,與泰國警方合作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28公斤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08公斤,初估總市價高達新臺幣400億以上。
本案經檢警專案小組長期布線,掌握情資,先於12月11日查獲該不法販毒位於高雄市仁武區之毒品倉庫,並拘提被告洪○○、謝○○及蘇○○等人到案,又循線發現有不法集團正於泰國境內倉庫分裝其他毒品,伺機外運,專案小組遂透過刑事警察局國際科駐泰國聯絡官,通報泰國警方,成立工作群組針對相關地點進行監控,於12月15日晚間,在泰國境內倉庫查獲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08公斤及泰籍嫌犯(女29歲)1人,另循線於嫌犯住處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28公斤。
案經檢察官楊翊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洪○○、謝○○及蘇○○等人獲准,後續將擴大追查其他共犯及毒品流向。
本署洪檢察長對專案小組成功破獲毒品倉庫並攔阻毒品運入國內甚感欣慰,也對專案小組及泰國警方的協助表達感謝。洪檢察長表示,本次能成功查獲毒品案件,阻絕於境外,實有賴檢察官及警方密切的合作,以及泰國警方的協助,針對跨國運輸毒品案件,檢察官將持續進行國際合作,徹底阻絕毒品於境外。民眾如發現有運輸、製造或販賣毒品犯行,可踴躍向各地方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檢舉,冀盼全民齊心減少毒品危害,共創無毒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