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回上一頁

緝毒行動與成果

團隊合作再創佳績 查獲毒咖啡製造工廠

公告日期:109-10-26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有鑑於新興毒品犯濫,且多種新興毒品混合包裝成咖啡包之型態及案件日益增多,施用後所造成之危險性及致死率高,對國人生命、身體及社會安定造成極大的影響,秉承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政策及法務部、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安居緝毒專案」、「毒品溯源」等查緝原則,由毒品查緝專組檢察官加強毒品案件之查緝及溯源,繼日前查獲11萬包毒品咖啡包後,本署李鵬程檢察官再創佳績,查獲毒品咖啡包製造工廠。

李鵬程檢察官接獲黃姓被告等人製造毒品咖啡包之情資,旋即指揮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等組成專案小組,歷經長期蒐證等偵查作為,突破種種困境,終於民國109年10月16日9點26分許,見時機成熟,展開收網行動,動員100餘名警力,同步於嘉義縣、彰化縣等7個地點進行搜索,查獲以黃姓被告為首之販毒集團,共扣得小惡魔包裝袋12箱共36萬包、新興毒品原料(含喵喵、一粒眠、迷幻藥等)、副原料共2000多公斤,研磨機、粉碎機、果汁機、封口機、真空包裝機、研磨臼杵、攪拌盤、夾鏈袋、磅秤、遙控器、監視器、現金新臺幣(下同)12萬1000元等物,並逮捕被告黃○○、林○○、陳○○。

黃○○、林○○、陳○○等販毒集團,自107年間起,在嘉義縣市、彰化縣等處,先將毒品原料以粉碎機或研磨機磨成粉末,再將研磨後之粉末和副原料以一定之比例調合,倒入分裝機,並在分裝機上設定每包咖啡包之預定重量等方式,以一貫化生產的方式製作毒品咖啡包,再將製成之毒品咖啡包,販售予下游毒販,初估黃姓被告等人所組成之販毒集團,已賣出至少120萬包毒品咖啡包,獲利逾1億元。

李鵬程檢察官訊問被告黃○○、林○○、陳○○,認渠等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製造、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被告黃○○准予羈押禁見;被告林○○、陳○○則各以5萬元具保。檢察官針對被告林○○、陳○○具保部分,已向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提起抗告。

販毒集團製造毒品咖啡包牟利,危害國人健康甚鉅,更於毒品咖啡包中任意添加不明毒品,已有年輕人因施用毒品咖啡包喪命,本署將持續藉由大數據分析、比對資料,利用科技偵查方法,擴大掃蕩新興毒品等販毒集團,務必遏阻毒品擴散。

資料點閱次數:580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