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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召開110年第一次毒品再犯防制聯繫平台會議

公告日期:110-03-25
基隆地檢署召開110年第一次毒品再犯防制聯繫平台會議

為因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修正,落實執行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治療,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於110年3月24日召開110年第1次毒品再犯防制聯繫平台會議,由本署柯麗鈴檢察長擔任召集人,邀請基隆市轄區三家戒癮治療醫院基隆長庚醫院、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基隆維德醫院,基隆及新北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等人員共同與會。

柯麗鈴檢察長致詞時表示,為配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的修正,須有因應之變革措施因而召開此次會議,除建立聯繫平台外,希望藉由本次會議進行討論溝通,整合跨體系、跨機關之合作以因應未來緩起訴處分戒癮治療多元處遇的施行。

本次配合修法,規劃藥癮者多元處遇方案,毒品案件被告先由本署檢察官進行司法端的評估,評估通過後方進入醫療端一階評估。基隆地檢署目前與基隆長庚醫院合作,由該院進行醫療端一階評估,希望藉由醫療專業的判斷,將藥癮被告分級分類、分流處遇,毒品初犯且成癮性較低者進行社區處遇,成癮性高者則在醫療體系進行戒癮治療,為毒品成癮者提供最適切的處遇內容,達到戒癮治療最佳成效,防制其再犯。

另會議中就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成癮者戒癮治療計畫及結案評估表單、多元處遇相關評估表單等提出討論,聽取各醫療院所及毒防中心意見,與會人員討論熱烈,許多寶貴意見將作為地檢署未來施行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治療及多元處遇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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