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方案執行重點如下:
一、補助設有心理、輔導、諮商、社工等系所大專校院,申請辦理「如何召開個案會議」職能培訓及 分區個案研討工作坊。
二、補助各校召開「個案會議」邀請專業人員到校協處、諮詢建議費用。
三、對濫用藥物個案諮商輔導、醫療戒癮經費補助。
貳、各地區資源中心請就前述之職能培訓及研討活動擇一辦理,俾使區域內大專校院輔導相關資源得以緊密結合及運用。
參、個案轉介與否,不影響春暉輔導持續進行;另個案轉介就診或其他機之後續狀況,應由個案管理員負責追蹤並完成紀錄彙整。
肆、有意申辦本方案學校,請於108年1月31日前,檢具實施計畫及經費申請表,函報本部審查。
*伍、本案經費補助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校園安全維護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活動要點」第四條第(二)(三)款辦理,資源中心經審核同意得全額補助,各級學校申請以部分補助為原則。
陸、方案電子檔供有需要學校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