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回上一頁

組織架構與分工

組織架構與分工

公告日期:110-09-12

反毒工作是需要中央機關、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上下齊心,共同努力,為有效遏止毒品氾濫,行政院95年6月2日第1次「毒品防制會報」,由過去「斷絕供給,降低需求」,調整為「首重降低需求,平衡抑制供需」,結合「防毒」、「拒毒」、「緝毒」及「戒毒」等反毒四大區塊,設置「防毒監控組」、「拒毒預防組」、「緝毒合作組」及「毒品戒治組」等反毒四大分組,制定及推動反毒政策,並決議縣市政府應成立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於國內各鄉鎮角落推動反毒策略,以期給予民眾一個健康無毒新生活。

另,考量現今毒品趨勢,特於104年9月21日修正「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設置要點」,設立「防毒監控」、「拒毒預防」、「緝毒合作」、「毒品戒治」及「綜合規劃」工作分組,各組工作重點如下:

壹、拒毒預防組(識毒策略)

一、整合各界資源提升預防宣導成效,營造健康無毒家園
二、運用在地化反毒網路,強化預防介入機制
三、綿密跨機關橫向合作功能,完善關懷輔導效能

貳、防毒監控組(驗毒策略)

一、防止製毒原料假冒藥品原料藥進口
二、防止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非法使用
三、強化含麻黃素類製劑及原料藥流向控管
四、強化查獲新興毒品之檢驗量能

參、緝毒合作組(緝毒策略)

一、國際及兩岸緝毒合作之持續強化
二、邊境及關區毒品查緝之效能提升
三、緝毒合作團隊支緊密整合
四、以司法協助毒癮戒治方案之持續推動

肆、毒品戒治組(戒毒策略)

一、透過橫向跨部會協調,整合中央毒品戒治相關政策
二、由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結合在地民間資源與醫療戒治機構,提供藥癮者可近性治療、職業訓練、就業媒合等服務

伍、綜合規劃組:

視毒品防制專案任務之需要,指定權責機關辦理

陸、地方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一、成立專責業務科(股),穩健推動在地毒品防制業務
二、中央及地方政府應共同編列補助預算及人力,並強化督考機制
三、深化發展在地化毒品防制對策,並滾動式檢討修正
四、強化社會復健服務,協助藥癮者順利復歸社會
五、強化個案管理人員專業知能,加強辦理相關教育訓練

 

 

 

 

資料點閱次數:3696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