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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治療經費補助

衛生福利部108年度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

公告日期:2019-06-19

1.背景說明:

根據研究發現,長期施用毒品會導致大腦功能失調,進而衍生許多傷害性的行為問題。施用毒品成癮是一種腦部功能失調的疾病,與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一樣,具慢性及高復發性。世界衛生組織也表示,吸毒成癮是嚴重的健康問題,對毒癮者提供好的治療及處遇,可協助個案減少並停止施用毒品,進而重返正常生活型態。

根據聯合國毒品暨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UNODC)「2018年世界毒品報告書(2018 World Drug Report)」,2016年全球大約有2億7,500萬人曾使用過毒品,占全球15至64歲的5.6%,其中約3,100萬人達到藥物使用障礙症(drug use disorder),需進一步治療,但卻仍只有六分之一的個案曾接受過治療,其主要原因除藥癮醫療服務資源不足,更重要的是此類個案往往具有多種生理及心理健康問題,需依每位藥癮者特殊狀況,提供適切的醫療處遇,大大增加了治療困難度與所需的治療費用。

在我國,藥癮治療非屬健保給付項目,為協助藥癮者接受治療,雖於95年因應國內海洛因成癮問題,已開辦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惟歷年來治療費用之補助均僅限鴉片類成癮之替代治療費用,不僅影響個案治療完整性,也難針對近年來濫用趨勢及治療需求增加的非鴉片類藥癮問題,發展治療服務。為促進國內各類藥癮治療服務之普及性,強化藥癮治療方案之完整與全面性,並提升個案接受治療之涵蓋率,本部爰應法務部毒品防制基金之設置,積極爭取預算辦理本方案,期藉由各項藥癮治療費用之補助,降低藥癮個案就醫經濟障礙,提升治療動機,並鼓勵醫療機構積極投入藥癮治療服務,強化治療成效。

2.本方案補助對象:鴉片與非鴉片類藥癮者。

3.補助額度:

(1)每位藥癮者全年累計補助額度,18歲以上,以新臺幣(以下同)3萬5,000元為限;未滿18歲,以4萬元為限。

(2)限補助非健保給付之藥癮治療費用(部分補助)。

4.指定藥癮戒治機構請洽各縣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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