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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序號 問答集 資料日期
1 請問施用毒品者進入勒戒所、戒治所及監獄執行的時機各為何?
  1. 進入勒戒所時機:初次施用毒品者。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3年後再次施用毒品者。
  2. 進入戒治所時機: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
  3. 進入監獄時機: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3年內再次施用毒品者。
112-10-17
2 大麻煙與一般香菸有何不同?

香菸是由煙草製成,主要成分是尼古丁,而大麻煙是大麻花和葉的混合物,主要成分是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吸大麻煙跟香菸一樣容易造成支氣管炎、肺氣腫、氣喘及肺癌,但吸大麻煙比一般香菸致癌率要高出好幾倍。

108-03-06
3 吸食大麻會有什麼不良反應?

吸食後會產生心跳加速、妄想、幻覺、口乾、眼睛發紅等現象,長期使用會造成記憶、學習及認知能力減退、體重增加、免疫力降低、不孕症及動機缺乏徵候群,孕婦吸食會造成流產或死產。

108-03-06
4 什麼是俱樂部濫用藥?

俱樂部濫用藥包括:菸、酒、搖頭丸(MDMA;快樂丸;Ecstasy)、大麻、GHB、GBL(在體內會轉變為GHB)、Ketamine、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Rohypnol;FM2)、(甲基)安非他命和麥角二乙胺(LSD;Acid)。其中藥物的濫用又以搖頭丸、大麻、FM2、Ketamine、甲基安非他命等最為嚴重。

108-03-06
5 進出那些場所比較容易沾染到俱樂部濫用藥?

夜總會、酒吧、舞會、PUB這些常吸引許多青少年、大學生及一些成年人前往的地方。在這些青少年常聚集的場所中,有些人雖然只是朋友聚會,聊聊天、跳跳舞;但有些人會使用一些物質像藥物、菸和酒來助興,造成濫用。

108-03-06
6 孩子時常精神恍惚,金錢花費大,問話也支支吾吾,好擔心他是不是施用毒品,但又怕過度質疑會影響與孩子的關係,該怎 麼做才好呢?
辱罵只會讓孩子更加畏懼與逃避!
當發現孩子行為或心理有異常之處時,多半是害怕施用毒品的行為被發現後會被責難,也無法獲得心理支持。
其實在藥癮者心中,家人的支持是很重要的!不妨與藥癮者談談,瞭解其藥癮狀況及原因後,撥打24 小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請請你,幫幫我)尋求協助。
108-03-06
7 礙於經濟問題,害怕無法負擔藥癮醫療的費用,該怎麼辦?

戒癮治療是條漫漫長路,在符合資格下,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的個管師可以協助您申請政府及民間的社會福利資源。

所以,請撥打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尋求個管師協助。

108-03-06
8 發現同學私下聚在一起起鬨吸毒,我知道這是錯誤的行為,但擔 心通報了,會變成抓耙子,應該要怎麼做才好?

當發現親友施用毒品,請撥打24 小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請請你,幫幫我),尋求戒癮資訊及專業協助。
毒防中心是陪伴藥癮者戒癮的單位,可以放心向個管師討論自身經驗或戒癮需求,且不會遭到警政通報。

108-03-06
9 未成年人吸食K他命、FM2、一粒眠、蝴蝶片或佐沛眠等毒品被抓會怎樣?

吸食K他命、FM2、一粒眠、蝴蝶片或佐沛眠等被歸類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3、4款的「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為保障少年健全成長,調整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若查獲少年施用第三級毒品時,依據同條例第11-1條第3項規定,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同條第2項規定。

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第1項規定,對於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少年,如有吸食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的情形,給予適當的保護處分,如訓誡並予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交付機構安置等,情節嚴重者甚至可給予感化教育之處分。 萬一已經吸食成癮,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第2項第1款規定,令入相當處所實施禁戒,也就是要勒戒。另依照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受勒戒人經勒戒結果,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應即命令或裁定將其釋放。 

108-02-12
10 成年人吸食K他命、FM2、一粒眠、蝴蝶片或佐沛眠等毒品被抓會怎樣?

吸食K他命、FM2、一粒眠、蝴蝶片或佐沛眠等被歸類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3、4款的「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由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立法精神,重在防制,而非懲罰,無正當理由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1條第2項、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將處新臺幣二至五萬元罰鍰,並接受六至八小時的毒品危害講習。 

108-02-12
11 父母未制止或學校師長不通報未成年人施用K他命,會有責任嗎?

對於未滿十八歲的兒童及少年而言,吸食K他命是萬萬不可的行為,而且為促進其身心健全的發展,保障其權益,增進其福利,父母或學校師長應適時的伸出援手,別讓自己的小孩或學生掉入毒品深淵;

父母發現自己未滿十八歲兒女吸食K他命,並未加以制止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1條規定,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得另行聲請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另外依據同法第10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於父母未禁止之情形,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而學校老師撞見未滿十八歲學生在校園裡吸食K他命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若師長知悉後並未依上述規定立即通報且無正當理由時,可依同法第100條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108-02-12
12 我單純攜帶毒品出門,應該沒關係吧?

攜帶毒品在法律上的用語稱為「持有」,重在事實上對於物的支配,與民法上的「所有」重在物的權利歸屬有所不同。簡單來說,只要身上非法攜帶毒品,不管毒品是自己買的,或是朋友送的,就應負擔一定的法律責任。至於被查獲的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原則上也都會被銷燬。另外,除了持有毒品在法律上訂有罰責外,對於毒品種子在法律上同樣是持嚴格標準。

此外,由於罌粟、古柯或大麻種子,均為毒品的原料,為避免流供製造毒品之用,因此對持有者亦科以刑罰。

 

108-02-12
13 引誘他人施用安非他命、大麻、快樂丸或搖頭丸,會受到處罰嗎?

安非他命、大麻、快樂丸或搖頭丸都被歸類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的「第二級毒品」,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依據同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另,依據同條第5項規定,亦處罰未遂犯。

不過,為了提高自白誘因,法律另設有窩裡反條款,依據同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將減輕或免除刑責。而對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依據同條第2項規定,將減輕刑責。

108-02-12
14 免費讓別人吸食毒品,會受到處罰嗎?

因為毒品危害重大,就算是免費請別人吸食毒品,處罰一樣不輕,甚至跟販賣、製造及運輸毒品一樣嚴重。

吸食者明知是毒品,本來不想施用,但經人勸說誘惑而施用,在法律上的用語稱為「引誘」。因為毒品本身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而有不同程度的處罰規定。

此外,若是成年人勸說誘惑未成年人施用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將加重刑責二分之一。

 

108-02-12
15 朋友們在PUB一起分享毒品,可以嗎?

提供者和施用者都知道是毒品,但提供者免費請施用者吸食,在法律上的用語稱為「轉讓」。因為毒品本身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或轉讓的重量,而有不同程度的處罰規定。

此外,若是成年人免費提供未成年人施用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將加重刑責二分之一。

108-02-12
16 我吸食毒品被抓到了,會受到甚麼法律制裁?

吸食毒品的行為被發覺後,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先由檢察官將犯同條例第10條第1項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的被告,聲請法院裁定,少年犯則由少年法院(庭)裁定,將被告或少年送進勒戒處所(勒戒所通常附設在看守所內)施以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個月。

108-02-12
17 吸食毒品被發覺前,可尋求甚麼協助?

在吸食毒品的行為被發覺前,自動向衛生福利部指定的醫療機構請求治療,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可獲得寬免,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法辦。

涉犯同條例第10條第1項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的被告或少年,縱使是在治療中被查獲,依據同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也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由少年法院(庭)為不付審理裁定,但以一次為限。

108-02-12
18 少年施用毒品會有甚麼法律刑責?

國內不少國高中生因為朋友誘惑、一時好奇、追求刺激、逃避家庭及課業壓力,而身陷毒品魔掌,毀了大好前途。毒品一次都不要嘗試,必須堅定拒絕毒品;如果真的已經成癮,也可藉由毒品勒戒來戒毒。此外,依據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學校提供強化校外會支援功能、尿液篩檢、學生輔導,以強化高關懷學生輔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少年,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規定,是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人,大多屬於國高中生。吸食毒品在法律上的用語稱為「施用」,施用毒品的處罰會因為毒品本身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而有不同程度的處罰規定。至於被查獲的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原則上也都會被銷燬。 

108-02-12
19 何謂毒品?被查獲的毒品會怎樣處理?

所謂「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是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的麻醉藥品與製品,以及影響精神物質與製品而言。吸食毒品不僅戕害個人身心健康,所衍生攜帶、販賣、製造及運送毒品等問題,更會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

不少人因為朋友誘惑、一時好奇、追求刺激、逃避家庭及經濟壓力,而身陷毒品魔掌,毀了大好前途。毒品一次都不要嘗試,必須堅定拒絕毒品。吸食毒品在法律上的用語稱為「施用」,成年人施用毒品的處罰會因為毒品本身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而有不同程度的處罰規定。至於被查獲的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原則上也都會被銷燬。

 

108-02-12
20 如果不報警的話,我該如何幫助自己發現已經在吸毒的家人或朋友?

藥癮者所遇到之困難,多半是害怕其吸毒的行為被發現後會被嚴重責難,狀況與原因也就無法被受了解,也無法獲得心理支持,其實與藥癮者最親、也最能給予支持的仍是家人,所以當想要幫助藥癮者時,不妨與藥癮者談談,了解其藥癮狀況及原因,並與其談論是否願意接受專人協助,或接受戒癮治療。

現今已有多家戒癮醫院以及中途之家可幫助藥癮者戒除毒癮,針對藥癮生理部分以及心理部分皆有其幫助之效。如需協助可撥打免付費24小時戒毒成功專線0800-770-885,各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專業的個案管理師皆會協助您的。

107-07-30
21 該如何分辨自己的家人或朋友有沒有吸毒呢?

其實可觀察您的家人或朋友是否有以下情形,以分辨其是否有吸毒之行為:

 1.生活作息異常,連續幾日未睡或連睡之情況。

2.有聞到疑似燃燒塑膠之氣味,或是發現奇怪的吸食器。

3.臉部或是身體出現類似青春痘,但顏色較深且較硬之安痘。

4.情緒起伏大、易怒、妄想及幻覺。

107-07-30
22 如果發現社區中有藥頭在販賣毒品,該如何去抓他?

當您遇到此種狀況,如果您已掌握有確切之交易行為、地點及時間,可撥打法務部檢舉藥頭專線0800-024-099按2或立即通知警方(110),皆可協助警方逮捕藥頭,但通報過程中仍應注意自身安全。smiley

107-07-30
23 請問受觀察勒戒人將在何處執行觀察勒戒處分?

法務部矯正署於100年10月1日指定新店、臺中、高雄、臺中女子與高雄女子戒治所、臺北女子、臺東、花蓮、澎湖與金門看守所,及臺北、臺南與高雄少年觀護所等13所附設勒戒處所。各法院及檢察署對到案之受觀察勒戒人將直接送至各勒戒處所執行,或暫時收容於原來之勒戒處所,並於一週內再行解送至各專責勒戒處所執行。

107-07-30
24 新收收容人被驗出毒品反應,請問會如何處理?

依據特定人員採驗尿液採驗辦法,矯正機關對於收容人實施尿液檢驗,驗出毒品陽性反應者,將製作談話筆錄瞭解原因,並將尿液再送至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進行確認檢驗。經複驗後結果仍為陽性者,將依法函送司法機關偵辦。

106-01-12
25 請問戒治費用如何計算與繳交呢?

一、 受戒治人每人每(戒治)日之戒治費用收取標準如下:
(一) 伙食費及用費:
1、 成年受戒治人每人每(戒治)日新臺幣(以下同)67元(澎湖、金門、綠島地區為78元,馬祖地區為107元)。
2、 少年受戒治人自106年2月10日起每人每(戒治)日90元。
(二) 授課鐘點費:每人每(戒治)日30元。
(三) 教材編印及書籍費:每人每(戒治)日6元。
(四) 尿液篩檢材料費:每人每次200元。
(五) 技訓材料費:每人每日11元(未施以技能訓練課程者免予收取)。
(六) 藥品材料費:每人每(戒治)日10元。
(七) 其他受戒治人在戒治所因個案所需之支出費用:以個案實際支出為計算依據。
二、 戒治費用免繳之情形:
(一) 自首:依裁定內容記載為憑。
(二) 貧困:欲申請免繳戒治費用者,應於戒治期間,或戒治所催繳期間,或行政執行處通知繳納期間,提出現時貧困無力負擔之證明文件(鄉鎮市區公所以上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可就未繳納部分之費用申請免繳;但已繳納(扣繳)部分,則不予退還。
三、 繳交方式:
(一) 出所後:家屬或受戒治人出所後欲繳納戒治費用,可至原執行機關總務科繳納,或利用郵政劃撥方式繳納(受戒治人出所時執行機關會告知劃撥帳號),劃撥時請於通訊欄註明受戒治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二) 執行中:受戒治人執行中,除依規定應自保管金中扣繳費用之方式外,若欲自願先行繳納戒治費用,可以書面方式表明,執行機關會依程序辦理戒治費用之收取作業。

106-01-12
26 請問觀察勒戒費用如何計算與繳交呢?
一、 受觀察勒戒人每人每日之勒戒費用收取標準如下:
  (一) 伙食費及用費:
    1、 成年受觀察勒戒人每人每(勒戒)日新臺幣(以下同)67元(澎湖、金門、綠島地區為78元,馬祖地區為107元)。
    2、 少年受觀察勒戒人自106年2月1日起每人每(勒戒)日90元(澎湖、金門、綠島地區為90元,馬祖地區為107元)。
  (二) 藥品材料費:每人每(勒戒)日33元。
  (三) 尿液篩檢材料費:每人每次200元。
  (四) 診療費:每人每(勒戒)日40元。
  (五) 其他受觀察勒戒人在勒戒處所因個案所需之支出費用:以個案實際支出為計算依據。
二、 勒戒費用免繳之情形:
  (一) 自首:依裁定內容記載為憑。
  (二) 貧困:欲申請免繳勒戒費用者,應於勒戒期間,或勒戒處所催繳期間,或行政執行處通知繳納期間,提出現時貧困無力負擔之證明文件(鄉鎮市區公所以上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可就未繳納部分之費用申請免繳;但已繳納(扣繳)部分,則不予退還。
三、 繳交方式:
  (一) 出所後:家屬或受勒戒人出所後欲繳納勒戒費用,可至原執行機關總務科繳納,或利用郵政劃撥方式繳納(受勒戒人出所時執行機關會告知劃撥帳號),劃撥時請於通訊欄註明受勒戒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二) 執行中:受勒戒人執行中,除依規定應自保管金中扣繳費用之方式外,若欲自願先行繳納勒戒費用,可以書面方式表明,執行機關會依程序辦理勒戒費用之收取作業。
106-01-12
27 請問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的期間各需要多久呢?

觀察勒戒的期間不得逾二月。強制戒治的期間為六個月以上,直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年。
戒所應注意觀察受觀察勒戒人在所勒戒之情形,經醫師研判觀察勒戒受處分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後,至遲應於觀察、勒戒期滿七日前,陳報該管檢察官准予停止受觀察勒戒之處分。
受戒治人接受戒治處遇屆滿六個月後,經依「戒治處分執行條例」規定之停止戒治評估後,認為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者,戒治所得檢具事證,報請指揮執行之檢察官、法院裁定停止戒治後,辦理出所。
家屬不能自行向檢察官申請辦理停止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

106-01-12
28 「0800-770-885」戒毒成功專線設立的目的?

為提供戒毒者及其家人隨時主動求助並建置暢通的諮詢管道、暨健全戒毒者之家庭支持系統。也使一般民眾能隨時取得戒毒相關資訊,故法務部設立「0800-770-885」戒毒成功專線。

105-10-26
29 撥打「0800-770-885」戒毒成功專線可以獲得哪些訊息?有關毒癮者之醫療服務、保護扶助、就業職訓、社會福助等相關資訊,皆可以撥打「0800-770-885」戒毒成功專線求助。之免費戒毒成功專線服務。 105-10-26
30 「0800-770-885」戒毒成功專線受理服務的時間及收費方式?戒毒成功專線為24小時提供服務且免付費的專線。 105-10-26
31 懷疑小孩有吸毒時,應該怎麼辦?

建議您可前往衛生福利部指定之藥癮戒治機構,尋求醫療院所身心科(或家醫科)醫師之協助。除此之外,您亦可尋求公、私立毒癮戒治收容機構,如主愛之家、沐恩之家、晨曦會、茄荖山莊等,尋求收容戒毒。或藉由校外會的輔導機制(目前各縣市教育局校外會皆成立春暉專案,引進學校老師、家長會、少年隊等資源,專責輔導吸毒的孩子),協助孩子戒除毒癮。

105-10-26
32 我已經參加替代療法,但拗不過毒友的慫恿與人情,偶爾還是會跟他們一起施用海洛因,我還可以繼續喝美沙冬嗎?若在治療期間被警察抓了,我會被移送法辦嗎?

您還是可以繼續服用美沙冬,但在臨床上,若併用多種類的毒品,常會導致藥物過量,身體不堪負荷而致死亡,建議您現行服用之美沙冬劑量若不足,應與醫師討論提高劑量,避免併用多種類毒品。另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衛生福利部指定的醫療機構請求治療,檢察機關是不會起訴的,但以一次為限。

105-10-26
33 有否戒癮機構可提供收容?

建議您可前往衛生福利部指定之藥癮戒治機構,尋求醫療院所身心科(或家醫科)醫師之協助。除醫療院所外,目前國內亦有許多公、私立戒癮機構提供收容,如主愛之家、沐恩之家、晨曦會、茄荖山莊等。

105-10-26
34 除了替代療法外,是否可使用安非他命戒除海洛因?安非他命亦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的第二級毒品,與海洛因成份不同,並無法用來戒除海洛因。 105-10-26
35 問題 K-他命成癮者(安非他命、搖頭丸或其他藥物成癮者)是否也可參加替代療法?

替代療法是針對施用一級毒品,如海洛因、嗎啡等成癮者的戒癮治療方法,並不適合K-他命成癮者(安非他命、搖頭丸或其他藥物成癮者)。如欲尋求K-他命(安非他命、搖頭丸或其他藥物)之戒治,建議您可前往衛生福利部指定之藥癮戒治機構,尋求醫療院所身心科(或家醫科)醫師之協助。

105-10-26
36 茄荖山莊入住資格?

茄荖山莊為國內第一個毒品成癮者社區性治療機構,有心戒癮者皆可入住,其入住資格為:無法定傳染病並自付相關伙食費等費用,入住期間最好滿一年(中途可退出,但不建議)。入住者如為更生人,則可獲得更生保護會之補助,自付金額將可減少許多。可洽茄荖山莊電話049-2560289。

105-10-04
37 除了替代療法外,是否還有其他的方式戒毒?

基本上,毒癮戒治可分為:

生理解毒:藥物濫用成癮者或吸毒病犯於進入戒毒程序後,例如入院或強迫戒治時,將在醫護人員的照護下,進行生理解毒,一般約為期三至十天,可能給予藥物治療、實驗室檢查、放鬆訓練、睡眠衛生指導等,此時以減緩患者因停止吸食毒品所帶來的生理不適症狀為主。

心理復健:生理解毒後將施行心理治療、職能治療等心理復健戒治項目,期間因人而異,復建期間大抵較長,除可能給予人格特質檢測等心理測驗外,另施予疾病認識心理治療、團體治療、家屬會談、藥物治療及預備出院後生活安排等衛生教育。此時多需加強戒癮者持續維持戒毒狀態的態度與毅力,增加患者及家屬對藥物濫用身心危害知識的了解,強化戒癮者自我調適及因應之技能,基本上已透過統合個別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家族治療等心理復健措施之提供,為戒癮者進行復歸社會的準備。

105-10-04
38 服用美沙冬的優點?

1.接受替代療法可以降低注射毒品的行為,減少罹患血液感染的疾病,如愛滋、B肝、C肝等。

2.降低毒品戒斷症狀造成之不適。

3.減少海洛因的使用與花費。

4.無須過著每天找藥、甚至因而犯罪的生活。

5.改善您的身心健康狀況。

6.改善與親友的關係與互動,維持家庭的功能及發揮親職角色。

7.可以維持正常的生活作息及社交活動。

105-10-04
39 全國有哪幾家醫院實行替代療法的治療?

目前全國實施替代療法的醫療院所,隨時都在增加,且公、私立醫療院所皆有,詳細名單詳本站:首頁/諮詢及戒毒資源/藥癮治療及社會復歸資源/指定戒癮機構(衛生福利部指定藥癮戒治機構名單)。

105-10-04
40 我要如何辦理,才能接受替代療法的補助?請攜帶新式身分證至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的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登記辦理。 10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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